最近侵權問題有點小火熱,怕自己不小心侵權,特地去找一下版權的資料。
一直到現在還是覺得很模稜兩可,似乎只有全部作品不假手他人才可以安心一些。
但若是版面格式跟排列方式相似,又有盜取設計之嫌疑。
很兩難吧?

可以學習他人的設計風格,但是不要照單全收。
阿門!


.何謂版權?

版權是一種廣泛的概念,包含兩種看法:「賦予作者及其繼承者的著作人格權 ,以避免其作品遭到扭曲,並確認其為作品的作者」;以及「包含『一系列的權利(a bundle of right)』,如複製的權利、散佈的權利、展示或表演的權利、以及去創作衍生作品的權利。」這些權利是由作品創作者、所有者、收藏地所擁有;或由創作者或所有者賦予第三方這些權利。 

著作權是智慧財產權之一種,所謂「智慧財產權」乃是指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而能產生財產上價值者,為保護創作發明者之權益,乃以法律所創設之權利。
「智慧財產權」一般包括著作權、商標權等,而在電腦領域中常見的有電腦書籍、軟體、網頁及影像等。
 

所以著作權和版權都可以保護原著作人創作,但版權是可以被轉移的,例如一件藝術作品或建築品的版權可能是由第三方所擁有,而非創作者或作品所有者。
這在現代藝術作品裡常可見到,當今藝術作品的版權可能會賣給仲介機構。

感謝奇摩知識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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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 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